检验试验费: 是指施工企业按照有关标准规定,对建筑以及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等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和建设单位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费用,对此类检测发生的费用,由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列支。但对施工企业提供的具有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测不合格的,该检测费用由施工企业支付。[详附件1] 三通一平里面的平整场地不应纳入预算: 此项费用不应纳入预算,因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固定资产其他费用->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已包含 附件:点击打开
; \; n# c @; M q2 q税金: 纳税地点在市区的企业按市区取费 纳税地点在县城、镇的企业按城镇取费 纳税地点不在市区、县城、镇的企业按其他取费[详附件3] 特别注意:(四)实行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按纳税地点现行税率计算。 $ W, O) e* H: @3 `! s' ~: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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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
& U. h0 Z% m" ]& w《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 I3 m; F$ ~4 w) Y4 \
建标〔2013〕44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财政局,国务院有关部门:
# U: Z3 S% g/ [, c! {) `) v为适应深化工程计价改革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在总结原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 知》(建标〔2003〕206号)(以下简称《通知》)执行情况的基础上,我们修订完成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以下简称《费用组成》),现印发 给你们。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做好发布后的贯彻实施工作,现将主要调整内容和贯彻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z. H$ a+ f! _9 [5 R' J一、《费用组成》调整的主要内容:
7 V& Q: u4 A- X) e, I: e! n3 F7 V% {(一)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按费用构成要素组成划分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见附件1)。
6 |! W; @& C0 b/ X, ?3 f, ^9 g(二)为指导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计算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按工程造价形成顺序划分为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见附件2)。
' s/ V: a }, T* d+ |(三)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合理调整了人工费构成及内容。
. m6 Y" v& e, B1 C U. q. |(四)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9部委发布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将工程设备费列入材料费;原材料费中的检验试验费列入企业管理费。9 @' H1 i; G1 F% h8 p c7 `6 b5 g
(五)将仪器仪表使用费列入施工机具使用费;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列入措施项目费。8 o+ M! }/ l+ k# J% M
(六)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将原企业管理费中劳动保险费中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列入规费中的养老保险费;在企业管理费中的财务费和其他中增加担保费用、投标费、保险费。
7 b5 n4 y) {% Z(七)按照《社会保险法》、《建筑法》的规定,取消原规费中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增加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0 g8 [/ n) P" E$ A8 h(八)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在税金中增加地方教育附加。1 `! z+ z0 h( |' Y) X) C
二、为指导各部门、各地区按照本通知开展费用标准测算等工作,我们对原《通知》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参考计算方法、公式和计价程序等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完善,统一制订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参考计算方法》和《建筑安装工程计价程序》(见附件3、附件4)。
# J9 S& ?0 V, V. ?' q/ u. }三、《费用组成》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原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同时废止。 附件:1.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按费用构成要素划分)' D) C8 {2 J- s0 |
2.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按造价形成划分)
& _4 a5 |1 [% a4 m3.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参考计算方法" M8 J8 Z- [* }
4.建筑安装工程计价程序& d# t2 J) N0 w2 F# e" }7 B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4 h9 l! z. D3 A# s1 I# a1 E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5 z! E7 P4 w/ [6 t1 |; @( @201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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