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造价网-浙江省最专业的造价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经验交流] 关于钢绞线定额调整的一点心得

[复制链接]
圣通 发表于 2019-4-9 20:31: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若发现会员采用欺骗的方法获取下载币,请点击网页最底的举报按钮,我们会对会员处以3倍的罚金,严重者封掉ID!
2、没有下载币怎么办,请点击进入获取下载币方法
3、在回复或发贴前,请认真阅读人人造价网版规,以免被禁言。
4、开通VIP会员,尊享服务期内无需下载币下载附件服务。
5、本站资源为网络收集,其中网盘分享存在一定的时效性,本站不对其真实性、时效问题负责!

绞线造价中主要是考虑孔数、束数、长度三个标准来进行造价的,如果是6孔的钢绞线,而定额是3孔和7孔的,采用3孔和7孔的定额,使用插入法计算出6孔的定额消耗!主要在插入进行计算的时候,要考虑束数、长度最接近的定额,这样可以更节约时间!  f) ?6 C* _, T) ~

/ t& V4 f7 C# a0 \2 o一、数量单位说明:' t5 N5 z+ k- T. B6 `4 ^3 u
  根(或丝):指一根钢丝;   
  w! y' |& s' S1 u8 i  股:指由几根钢丝组成一股钢绞线;   
* |% p" I  D. Q; ^  束:预应力构件截面中见到的钢绞线束数量,每一束配两个锚具;   
* Q" M4 d& i% p1 S  束长:一次张拉的长度;   
4 |6 ~' s9 x4 e/ w  每吨XX束:指在标准张拉长度内,每吨钢绞线折合成多少束。所以说它不一定是整数。
5 }" y9 {8 ~  I2 `5 c/ l二、关于钢绞线定额的选择与调整:
9 f4 f1 W# U4 q/ N" {    (1)束长、孔数要符合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实际张拉长度和锚具孔数;
* y2 O; r/ b6 N, e3 @$ a    (2)计算设计钢绞线的束数:图纸给定的重量/长度=束数,根据计算的束数套用相近的定额,如果计算的束数与定额的束数不同时,则需要进行定额调整;$ X7 n% j, S4 g$ L- S$ T) R
    (3)每吨束数要调整为设计图纸给定的束数,
7 H1 s8 h8 Y5 G: _+ @1 c* Z  若实际设计的锚具孔数与定额中的不同时,可以采用以下的两种方法来计算:
$ J  o: }8 M7 j  K4 v  方法一:采用内插计算设计锚具的各种材料用量。     
: A+ C  f" M' Z: i+ d  j8 G& ^  如:设计为五孔锚具,则可用定额3孔和7孔的定额内插计算也五孔锚具所要的各种材料的用量。这个方法在原理上是行得通的,可是在实际用运中,是很难发挥作用的,因为定额的每一项都要计算,还有不仅对主定额要用此方法计算,对每增减一束的也要用同样的方法计算,计算量太大,不适用!6 M# w# l$ o/ d( d
  方法二:采用等量转化的方法来计算     
) A# L- }2 g6 N& C! o$ H  如:设计为OVM15—18钢绞线,有2吨,束长为80m共有6束(以上数据只是为说明问题而随便取的数值,没有实际意义),则可转化为定额上有的19孔锚具的来计算,方法如下: (18×6)/19=5.68束 即把18孔6束的转化为19孔后为5.68束!则每吨的束数为: 5.68/2=2.84束/吨 此时则可以直接用定额了!在用方法二时一般在转化时应向孔数大的一边靠近!我认为经过这样计算后再用定额比较准确!希大家支持一下!关于第二种等量转化的方法我想补充详细一些,首先这种转换方法有一个前提,那就是现在19孔的束长与18孔时的束长相等,均为80m长,且钢铰线总重量也相等。 为了能使看的人更容易明确一些,所举的例子,我做补充如下:设计为OVM15—18钢绞线,束长为80m共有6束则可转化为定额上有的19孔锚具的来计算 因为锚具是18孔的,可以理解为每束钢铰线需要两套18孔锚具,每套锚具中有18根钢铰线穿过。故: 80m/根×18根/束×6束×1.103Kg/m=9529.92Kg 转换为19孔锚具时,把 9529.92Kg钢铰线,总长度为8640m,先截成80m长的段共108根,然后19根穿成一束,共可以穿5.684束。然后用5.684束/9.53t=0.596束/t 可以验算: 0.596束/t×19根/束×80m/根×1.103Kg/m=1000Kg。* [4 c7 C, B6 D  \
4 Z( m; ^1 N" E' U/ ^% i) M
人人造价网-浙江省最专业的造价论坛.
zjsx11 发表于 2019-4-27 13:22:49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分享 学习学习
人人造价网-浙江省最专业的造价论坛
wxzwxz 发表于 2019-5-1 11:36:13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人人造价网-浙江省最专业的造价论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QQ|人人造价网-浙江省最专业的造价论坛 ( 浙ICP备15035007号-1 )|网站地图 本站所有资源均为网络收集,仅提供给各大网友学习交流使用,本站不对其内容真实性负责,如无意中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wyst110#qq.com(#改成@)联系,我方将积极配合删除。

GMT+8, 2024-9-27 06:10 , Processed in 0.104435 second(s), 5 queries ,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