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桩基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混凝土预制桩与钢管桩、灌注桩等。 . i( t7 k$ v* u2 I/ W ^
二、本章定额适用于陆地上桩基工程。所列打桩机械的规格、型号是按常规施工工艺和方法综合取定。 ( V! P: E# O, }' b7 N) d: V; ]
三、本章定额所涉及砂、黏土层、碎、卵石层、岩石层,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T 50218-2014工程岩体分级标准,按以下标准鉴别: 砂、黏土层: 粒径在2mm~20㎜的颗粒质量不超过总质量50%的土层,包括黏土、粉质黏土、粉土、粉砂、细砂、中砂、粗砂、砾砂。 碎、卵石层:粒径在2mm~20㎜的颗粒质量超过总质量50%的土层,包括角砾、圆砾及粒径20mm~200㎜的碎石、卵石、块石、漂石,此外亦包括极软岩、软岩。<2010定额原文:此外亦包括松石及强风化岩。> 岩石层:除极软岩、软岩以外的各类较软岩、较硬岩、坚硬岩。<2010定额原文:除松石及强风化岩以外的各类坚石,包括次坚石、普坚石和特坚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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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桩基施工前的场地平整、压实地表、地下障碍物处理等定额均未考虑,发生时另行计算。 . n9 |# _4 c! L1 a8 S0 e0 M+ y
五、探桩位已综合考虑在各类桩基定额内,不另行计算。
6 v* M; R9 T* H" O7 B六、混凝土预制桩。 1.定额按非预应力混凝土预制桩(包含方桩、空心方桩、异形桩等非预应力预制桩)和预应力混凝土预制桩(包含管桩、空心方桩、竹节桩等预应力预制桩),分锤击、静压两种施工方法分别编制。 ) Y6 Z8 f$ I+ h0 g# m
2.定额已综合考虑了穿越砂、黏土层、碎、卵石层的因素。 ( d7 S/ e! `2 L& y f- Z/ N1 G
3.非预应力混凝土预制桩。 (1)定额按按成品桩以购入构件考虑;已包含了场内必要的就位供桩,发生时不再另行计算。若预制桩采用现场预制时,场内运输运距在500m以内时,套用场内运桩子目;运距超过500m时,桩运输费另行计算。桩的预制执行本定额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应定额子目。<2010定额原文:如采用现场制桩,场内供运桩不论采用何种运输工具均按第四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中规定的混凝土构件汽车运输定额执行,运距在500m以内,定额乘以系数0.5。> (2)发生单桩单节长度超过18m<2010定额原文:20m>时,按锤击、静压相应定额(不含预制桩主材)乘以系数1.20计算。 (3)定额已综合了接桩所需的打桩机械台班,但未包括接桩本身费用,发生时套用相应定额子目。 ; n9 R- q" H* M: I) |5 [4 H
4.预应力混凝土预制桩。 (1)定额按成品桩以购入成品构件考虑,已包含了场内必需的就位供桩,发生时不再另行计算。 (2)定额已综合了电焊接桩。如采用机械接桩,相应定额扣除电焊条和交流弧焊机台班用量;机械连接件材料费已含在相应预制桩信息价中,不得另计。 (3)桩灌芯、桩芯取土按本章钢管桩相应定额执行;<2010定额原文:桩头灌芯部分按人工挖孔桩灌桩芯定额执行>如设计要求桩芯取土长度小于2.5m时,相应定额乘以系数0.75;设计要求设置的钢骨架、钢托板分别按本定额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中的桩钢筋笼和预埋铁件相应定额计算。 (4)设计要求设置桩尖时,按成品桩尖以购入构件材料费另计。<2010定额原文:打、压预应力管桩如设计要求需设置桩尖时另按第四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中的预埋铁件定额执行。> + t* ?+ t2 _8 n6 P
七、钢管桩 1.定额按锤击施工方法编制,已综合考虑了穿越砂、黏土层、碎、卵石层的因素。 2.定额已包含了场内必需的就位供桩,发生时不再另行计算。 3.钢管内取土,填芯按设计材质不同分别套用定额。
( R2 d# V: ^ g1 t- l8 Q. u八、混凝土预制桩与钢管桩发生送桩时,按沉桩相应定额的人工及打桩机械乘以下表中的系数,其余不计。 送桩深度系数表 . ?. U/ W' p1 b
九、灌注桩。 1. 转盘式、旋挖钻机成孔定额按砂土层编制,如设计要求进入岩石层套用相应定额计算岩石层成孔增加费;如设计要求穿越碎、卵石层时,按岩石层成孔增加费子目乘下表调整系数计算穿越增加费。 碎、卵石层调整系数表 2. 除空气潜孔锤成孔外,灌注桩成孔定额未包含钢护筒埋设及拆除,需发生时直接套用埋设钢护筒定额。 <2010定额原文:8.钻孔灌注桩定额已包含了2.0m的钢护套筒埋设,如实际施工钢护套筒埋设超过2.0m时,定额中的金属周转材料按比例换算。> 3. 冲孔桩机成孔分、空气潜孔锤成孔按不同土(岩)层分别编制定额子目。 4.旋挖钻机成孔定额按湿作业成孔工艺考虑,如实际采用干作业成孔工艺,相应定额扣除粘土、水用量和泥浆泵台班,并不计泥浆工程量。 5.产生的泥浆(渣土)按泥浆处置定额执行。 6.沉管灌注桩。 (1)定额已包括桩尖埋设费用,预制桩尖按购入构件另列项目计算。 (2)沉管灌注桩安放钢筋笼者,成孔定额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15,钢筋笼制作安放套用本定额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应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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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成孔工艺灌注桩的充盈系数按常规地质情况编制,未考虑地下障碍物、溶洞、暗河等特殊地层。灌注混凝土定额中混凝土材料消耗量已包含了灌注充盈量,见下表。 灌注桩充盈系数表 : A; s, ]" _) S# R6 N3 r
8.人工挖孔桩。 (1)人工挖孔按设计注明的桩芯直径及孔深套用定额;桩孔土方需外运时,按土方工程相应定额计算;挖孔时若遇淤泥、流砂、岩石层,可按实际挖、凿的工程量套用相应定额计算挖孔增加费。 (2)人工挖孔子目中,已综合考虑了孔内照明、通风。孔内垂直运输方式按人工考虑。 (3)护壁不分现浇或预制,均套用安设混凝土护壁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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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预埋管及后压浆。 (1)后注浆定额按桩底注浆考虑,如设计采用侧壁注浆,则人工和机械费乘以系数1.20。 (2)注浆管、声测管埋设,如遇材质、规格不同时,材料单价换算,其余不变。 0 Z$ s$ e+ P6 f& |1 s" `) J
10.泥浆处置。 (1)定额分泥浆池建拆、泥浆运输、泥浆固化。定额未考虑泥浆废弃处置费,发生时按工程所在地市场价格计算。 (2)桩施工产生的渣土和泥浆经过固化后的渣土处理,套用本定额第一章“土石方工程”土方汽车运输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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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桩孔需回填的,填土按本定额第一章“土石方工程”松填土方定额计算,填碎石按本定额第二章“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填铺碎石子目乘以系数0.7计算。
8 m( b" W/ w8 W; ^十一、单独打试桩、锚桩,按相应定额的打桩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50。
* _8 |5 M7 W1 k& a J十二、设计要求打斜桩时,斜度在1:6以内时,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如斜度大于1:6 时,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 + b0 j( d2 i" s8 w* _4 o
十三、本章定额按平地(坡度小于15°)打桩为准;坡度大于15°时,按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如在基坑内(基坑深度大于1.5m,基坑面积小于500m2)打桩或在地坪上打坑槽内(坑槽深度大于1m)桩时,按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1。 ) S5 f$ b# H1 ?/ {9 M1 D7 l
十四、在桩间补桩按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 K0 j: R0 w7 R: ]7 E- a6 o7 f十五、在强夯后的地基上混凝土预制桩及钢管桩施工按相应定额的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15;灌注桩按相应定额的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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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单位(群体)工程的桩基工程量少于下表对应数量时,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 桩基工程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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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混凝土预制桩与钢管桩。 1.混凝土预制桩。 (1)锤击(静压)非预应力混凝土预制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以长度计算。 (2)锤击(静压)预应力混凝土预制桩按设计桩长(不包括桩尖),以长度计算。 (3)送桩深度按设计桩顶标高至打桩前的交付地坪标高另加0.50m,分不同深度以长度计算。 <2010定额原文:打桩前的自然地坪标高> (4)非预应力混凝土预制桩的接桩按设计图示以角钢或钢板的重量计算。 (5)预应力混凝土预制桩顶灌芯按设计长度乘以填芯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2010定额原文:桩头灌芯按设计尺寸以灌注实体积计算。> (6)因地质原因沉桩后的桩顶标高高出设计标高,在长度小于1m 时,不扣减相应桩的沉桩工程量;在长度超过1m 时,其超过部分按实扣减沉桩工程量,但桩体的价格不扣除。 ( n; F5 M3 m* A2 i8 _
2.钢管桩。 (1)锤击钢管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以长度计算。送桩深度按设计桩顶标高至打桩前的交付地坪标高另加0.50m,分不同深度以长度计算。 (2)钢管桩接桩、内切割、精割盖帽按设计要求的数量计算。 (3)钢管桩管内钻孔取土、填芯,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乘以填芯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7 M1 C' k! \" w0 Q1 Y/ D: O; O
二、灌注桩。 1.转盘式钻机成孔、旋挖钻机成孔。 (1)成孔按成孔长度乘以设计桩径截面积,以体积计算。成孔长度为打桩前的交付地坪标高至设计桩底的长度。 (2)成孔入岩增加费按实际入岩石层深度乘以设计桩径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3)设计要求穿越碎(卵)石层按地质资料表明长度乘以设计桩径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4)桩底扩孔按设计桩数量计算。 (5)钢护筒埋设及拆除,常规砂土层施工按2.0m计算;当遇地质资料表明桩位上层(砂砾、碎卵石、杂填土层)深度大于2.0m时,按实以长度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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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冲孔桩机成孔、空气潜孔锤成孔分别按进入各类土层、岩石层的成孔长度乘以设计桩径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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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长螺旋钻机成孔按成孔长度乘以设计桩径截面积以体积计算。成孔长度为打桩前的交付地坪标高至设计桩底的长度。
' l0 P K g+ g- m, `/ i/ K9 o% R4.沉管成孔。 (1)单桩成孔按打桩前的交付地坪标高至设计桩底的长度(不包括预制桩尖)乘以钢管外径截面积(不包括桩箍)以体积计算。 (2)夯扩(静压扩头)桩工程量=单桩成孔工程量+夯扩(扩头)部分高度×桩管外径截面积,式中夯扩(扩头)部分高度按设计规定计算。 (3)扩大桩的体积按单桩体积乘以复打次数计算,其复打部分乘以系数0.85。 , B6 N' o, u C3 p1 j( Q. A9 @
5.灌注混凝土工程量按桩长乘以设计桩径截面积计算,桩长=设计桩长+设计加灌长度,设计未规定加灌长度时,加灌长度(不论有无地下室)按不同设计桩长确定:25m以内按0.50m,35m以内按0.80m,45 m以内按1.10m,55 m以内按1.4m,65 m以内按1.70m,65m以上按2.00m计算。<2010定额原文:35m以上按1.2m计算。>灌注桩设计要求扩底时,其扩底扩大工程量按设计尺寸,以体积计算,并入相应的工程量内。
. P# y4 W% Q( {3 n" P0 p; L ~6.人工挖孔灌注桩。 (1)人工挖孔按护壁外围截面积乘孔深以体积计算;孔深按打桩前的交付地坪标高至设计桩底标高的长度计算。 (2)挖淤泥、流砂、入岩增加费按实际挖、凿数量以体积计算。 (3)护壁按设计图示截面积乘护壁长度以体积计算,护壁长度按打桩前的交付地坪标高至设计桩底标高(不含入岩长度)另加0.20m计算。 (4)灌注桩芯混凝土按设计图示截面积乘以设计桩长另加加灌长度,以体积计算;加灌长度设计无规定时,按0.25m计算。
" g/ [8 {% r' g/ ]; q+ x! \7.预埋管及后压浆。 (1)注浆管、声测管按打桩前的交付地坪标高至设计桩底标高的长度另加0.2m 计算。 (2)桩底(侧)后注浆工程量按设计注入水泥用量计算。
1 C" R# S7 K7 T- L# ^9 H8.泥浆处置 (1)各类成孔灌注桩泥浆(渣土)产生工程量按下表计算。 泥浆(渣土)工程量计算表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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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泥浆池建造和拆除、泥浆运输、泥浆固化、泥浆固化后的渣土工程量都按上表所列泥浆工程量计算;泥浆及泥浆固化后的渣土场外运输距离按实计算。 (3)施工产生的渣土按上表工程量计算,套用本定额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相应定额子目。 / G. E$ D8 T, Z e
9.桩孔回填按桩(加灌后)顶面至打桩前交付地坪标高的长度乘桩孔截面积计算。 5 @% r8 n# q( [; c5 L" y- g y
10.截(凿)桩。 (1)预制混凝土桩截桩按截桩的数量计算。 (2)凿桩头按设计图示桩截面积乘以桩头凿除长度,以体积计算。混凝土预制桩凿除长度设计有规定按设计规定,设计无规定按40d(d 为桩体主筋直径,主筋直径不同时取大者)计算;灌注混凝土桩按加灌长度计算。 ⑶ 凿桩后的桩头钢筋清(整)理,已综合在凿桩头定额中,不再另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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