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建筑施工领域全面推进双重预防机制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重大决策部署,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创新安全管理模式,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建筑施工实际,现就建筑施工领域构建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全面推行风险分级分类管控,超前辨识预判安全风险,通过实施制度、技术、工程、管理等措施,有效防控各类安全风险;加强过程管控,通过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闭环管理制度,强化监管执法,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最大限度减少事故伤亡人数、降低损害程度。 (二)工作目标:力争到2022年6月底,建筑施工领域全面实现标准化、信息化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从根本上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构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构建形成严格规范的惩治违法违规行为制度机制体系,使违法违规行为引发的较大及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工作重点 深基坑、高大支模架、施工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轨道交通、地下空间开发、超高层、大跨度等难度较大工程。 三、方法步骤 1.排查风险点。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广泛发动施工、监理企业,全方位、全过程排查项目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风险点,包括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临时施工用电、高处作业、脚手架、操作行为、职业健康、环境条件、施工场所、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风险。 2.确定风险等级。对排查出来的风险点进行分级,先确定风险类别(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机械伤害、触电、火灾、中毒等危险因素和高温、粉尘、有毒物质等有害因素),然后按照危险程度及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性,将风险分为红、橙、黄、蓝4级(红级最危险,依次降低)。 3.明确管控措施。施工、监理企业应针对风险类别和等级,将风险点逐一明确管控层级(施工企业、项目部、班组),落实具体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具体的管控措施(包括制度管理措施、在线监测措施、视频监控措施、应急管理措施等)。 4.风险公告警示。公布施工现场的主要风险点、风险类别、风险等级、管控措施和应急措施,让每名员工都了解风险点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对策。 5.排查消除隐患。施工企业要针对施工现场各个风险点制订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标准和清单,明确施工现场各管控层级(施工企业、项目部、班组)排查范围和要求,建立起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闭环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实现施工企业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常态化。 6.加强应急管理。施工企业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编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应急预案相衔接。施工企业要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要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经常性开展从业人员岗位应急知识教育和自救互救、避险逃生技能培训。 7.防控职业危害。施工企业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明示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施工现场要配备职业危害防护装备,定期检查更新。要依法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防护用品用具,并监督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要加强施工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切实保障职工安全健康权益。 四、技术支撑 施工企业应当利用安全生产信息化技术支撑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一)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实施风险点信息化管控。利用智慧工地等信息化平台实现对风险点在线监测或者视频监控,督促项目部时时刻刻盯紧风险点,一旦发现异常立即处置,确保风险点万无一失。 (二)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管理。督促施工企业利用信息化平台录入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履行隐患自查自改自报主体责任。 (三)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进一步强化监管。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利用浙里建施工现场监控平台强化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管。 (四)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完善与乡镇、街道联动机制,及时通报项目情况。开展“双随机”、“四不两直”检查,严厉查处未批先建、未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审批、超危大工程专项方案未经专家论证、未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等行为。 (五)发挥社会参与和市场机制作用。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和专家,充分发挥专业技术机构和专家智力支持,对安全风险开展评估,全面摸排生产安全重大风险点,优化相关标准与流程,科学规范设计遏制重特大、较大事故具体对策措施, 五、相关要求 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重大意义,突出预防为主、关口前移,把握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权。 (一)坚持整体推进。要把全面推进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作为当前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督促施工企业严格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对排查出的风险点必须严密监控,对发现的隐患必须立即消除,牢牢筑起双重安全防线,从根本上防范事故发生。同时,要与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相结合,开展工作创新。 (二)搞好示范带动。要加强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培训,组织施工企业负责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通过在标杆施工企业召开现场会的方式进行现场培训,发挥标杆施工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把标杆施工企业的标准、制度、管理方法推广到其他施工企业中,以点带面,提高本地区、全行业的施工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三)加快平台建设。运用信息化监督管理是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实现科学、精准、严格、高效安全监管的必然要求和有力措施。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快信息化监管平台学习和应用,切实通过信息化技术手段,提高安全监管效能。 (四)严格考核问责。全面推进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是由以事故为重点向以风险为重点的转变。要改进考核方式,把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从事后问责向事前问责转变,切实加强对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过程监督和考核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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