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加今年建设工程系列职称评审继续教育要学那些科目?要完成多少学时? 答: 根据有关规定,继续教育学习由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组成。继续教育每年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每年约30学时(最新的要求是“行业公需和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专业科目每年不少于60学时。 参加2017年度初、中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提供近三年(含本年度)的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相关学时证明(不少于90学时)。专业科目由于“学时细则”今年刚实施,故只要求近一年的专业科目学时证明(不少于60学时)即可。 参加高级职称评审人员应提供近三年(含本年度)的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相关学时证明(不少于78学时),专业科目的具体要求以省建设厅文件通知为准。 2、参加今年的继续教育培训考试要到哪里去报名学习和考试? 答:有三个地方可供选择。见下表 一是金华市建设技工学校,可报名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报名截止5月19日,第一批专业科目培训考试6月6日至6月11日。 二是金华市人力资源培训教育中心,仅可报名参加公需课学习培训考试,考试时间安排在4-9月份,一般情况每月组织1次,具体考试时间以网上通知为准。 三是各县(市)科协组织的继续教育,仅可报名参加公需课学习培训考试。 培训单位地点 | | | | 金华市建设技工学校 市双溪西路建教街2号开发区在楼后面 | | | 金华市本级包括婺城、金东、开发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建议到这里报名0579-82383780 82382167 | 金华市人力资源培训教育中心(双溪西路150号青少年宫西侧 | | | 参加公需科目学习的83188913、83182710 83188779 | | | | |
3、专业科目现在要求每年不少于60学时,怎样才能取得这些专业科目的学时证明? 答:前些年,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侧重点在公需科目上,专业科目没有做硬性要求。去年开始按照国家人社部新要求专业科目应占继续教育课时的三分之二,也就是每个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时间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占约30学时(最新的要求是“行业公需和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继续教育的规定,从去年开始加大了专业课的份量,今年专业科目增加了专家讲座和职称评审知识讲座内容,供选择参加(参见附表)。专业科目的继续教育更多地是通过学历升级、参加各类专业培训研讨、科研活动等方式和途径取得。具体参见下面所列的途径和学时认定。 4、专业科目的授课和讲座时间短,课时仍然达不到每年60学时,要通过哪些途径参加专业科目获得学时? 答:我们安排的两次专业科目集中授课,主要针对的是参加职称评审人员近三年没有参加过继续教育或参加过继续教育但学时不够的。最近刚出台的《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试行)》将接受专业科目继续教育途径,以及学时登记作了如下规定: (一)参加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执业资格证书考试,每个合格科目可认定登记8个学时;参加省建设类考试,每个合格科目可认定登记6个学时。 (二)参加住房和城乡建设执(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培训或培训班、研修班、进修班学习的,可认定专业科目相应学时。 1.参加住房和城乡建设执(职)业资格证书继续教育培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完成相应学时的继续教育,每年度最多认定登记36个学时; 2.参加人力社保部门批准的住房和城乡建设类高研班,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认定登记36个、30个、24个学时; 3.参加国家部委、省、市有关部门、行业组织举办的住房和城乡建设类培训班、研修班等学习,每天可认定登记6个学时。 4.参加出国(境)培训班、研修班等学习,按实际授课时间每天可认定登记6个学时。 (三)参加住房和城乡建设类网络教育,按提供的网络课件所标定的学时数进行认定。 (四)参加住房和城乡建设类学术会议、讲座等专业学术活动的,按国家级或出国(境)、省级、市县级每天可分别认定登记8个、6个、4个学时。 (五)进行专业研究活动,发表论文、著作,参照以下标准认定学时: 1.参与住房和城乡建设类立法工作、课题研究、工程建设标准制定,每项按国家级、省级、市县级可分别认定登记24个、12个、6个学时; 2.发表住房和城乡建设类论文(译文)、著作(译作),按发表在核心刊物、全国性刊物、省级刊物、其他期刊或正式出版的论文集,每篇论文(译文)、每万字著作(译作)可分别认定登记8个、6个、4个、3个学时。 (六)参加住房和城乡建设类相关专业在职学历(学位)教育,每门课程考试合格可认定登记3个学时; (七)经组织批准,到大专院校担任兼职教师,参加建设领域各类对口支援、结对帮带和专家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等工作,每天可认定登记4个学时。 所以,接受专业科目继续教育的途径是多种多样的,如果已参加过上述途径的继续教育,请在提供申报职称评审资料时请将参加上述专业科目继续教育的相关证明一并提供,一方面可抵学时,另一方面也是专家评委对申报者专业知识评价的参考。 5、有的人去年已参加了人事部门组织的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有的人参加了去年市建设技工学校的公需和专业培训,今年他们还要参加继续教育吗? 答:去年参加的继续教育一般是取得了前三年的公需科目或专业科目的学时,不包括今年的学时,应将今年的不少于18学时的公需科目和不少于60学时的专业科目补上。 2 b$ U# W& p5 g* ?' B;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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