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关于组织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收尾考试的预通知》(职公函〔2017〕342号)、《关于组织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收尾考试的的通知》(职公函〔2017〕362号),决定于2018年1月27日至28日组织浙江考区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收尾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内容 本次收尾考试内容依据是《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考试大纲》(2015年版),分为甲、乙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均设《公路工程造价基础理论及相关法规》、《公路工程造价的计价与控制》、《公路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和《公路工程技术与计量》等4个科目。
* h# y! }) L+ H' g9 N( r 二、考试对象 参加过2015年度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收尾考试且当年至少1科成绩合格的人员。 2015年度考试成绩可以从交通职业资格网查询。 三、成绩管理 5 Y4 ]. I% `9 p3 n! m9 ~6 s
在2015年度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过渡考试和本次收尾考试中通过全部4个科目者,可以获得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相应级别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 四、收尾考试 (一)考试时间。甲、乙级资格按表列时间和科目进行考试。 (二)考试地点。考场设在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第三教学楼(杭州市莫干山路金家渡)。 (三)打印准考证 2018年1月4日至21日期间,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从交通职业资格网打印准考证。 (四)免试条件 符合条件的考生在2015年报考后已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者,可免试“公路工程造价基础理论及相关法规”和“公路工程造价的计价与控制”科目,只参加“公路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和“公路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的考试。 但应当在2018年1月27日和28日13:00~14:00期间,在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第三教学楼考务办公室提交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完成网上信息登记和现场确认后才予以免试。 六、有关事项说明 (一)考生应同时持准考证和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军官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请考生自带计算器、2B铅笔、橡皮、黑(蓝)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等考试用具。开卷考试的科目请带上系列定额。 (三)考生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四)有关具体情况请查询交通职业资格网和浙江交通工程质量安全造价监督管理网站。 (五)我省考区此次考试的相关工作委托浙江省交通建设监理行业协会承办。 监理协会联系人:支晓 电话:0571-83789708 造价管理站联系人:胡琪琪、蒋春晖 电话:0571-83789623、83789719 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7年12月29日 8 M: j6 I" A* M,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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