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会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嘉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会员的组织管理,密切协会与会员的联系,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更好地为会员服务,根据《嘉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章程》,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凡拥护协会章程,遵守行业公约,遵守诚信守则,愿意履行协会章程义务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材料及与工程造价有关的单位和社会团体等,经自愿申请,可成为单位会员;具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从业资格或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造价管理及工程设计、施工、材料等领域范围内的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经自愿申请,可成为个人会员,如需协会提供信息服务的可同时成为信息会员。 第三条 本协会秘书处按照章程的规定,负责对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的申请批准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 会员申请
第四条 协会会员分单位会员会员、个人会员和信息会员。 第五条 会员申请: (一)单位会员申请:申请单位填写《嘉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单位会员申请表》,同时递交单位营业执照,经协会秘书处审核,符合入会条件的,按照章程的规定批准入会。 (二)个人会员申请:申请人填写《嘉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个人会员申请表》,提交给协会秘书处,经秘书处审核,符合入会条件的,按照章程的规定批准入会。 (三)信息会员申请:申请人填写《嘉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信息会员申请表》,提交给协会秘书处,经秘书处审核,符合入会条件的,按照章程的规定批准入会。 第六条 会员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经协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确认,授权秘书处审查通过; (三)信息会员由秘书处审查通过; (四)颁发会员证书。
第三章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三)参加本协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四)优先享有本协会提供的各项服务,优先参加本协会的业务培训,免费获取本协会编辑的会刊和资料; (五)信息会员仅享有信息服务; (六)有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权利。 第八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协会的章程、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协会委托交办的工作,积极参加和支持本协会的各项活动;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 (六)积极参加研究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学术讨论,撰写学术论文。
第四章 会员会费
第九条 会员会费 根据本协会章程规定,协会经费主要来源于会费、有关单位的资助捐赠、政府或有关部门委托的专题研究经费、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等。会员会费按照财政部和民政部关于社团组织有关会费的政策制定。 第十条会费交纳标准 (一)单位会员会费标准 会长单位:2000元/年 理事单位:2000元/年 一般会员单位:1000元/年 (二)个人会员会费标准 个人会员:50元/年 (三)信息会员会费标准 A类信息会费标准:400-600元/年(具体根据会员获取期刊信息数量确认总会费) B类信息会费标准:2500-5000元/年 9000-42000元/年 第十一条 会费交纳时间 (一)单位会员应在每年6月底前向协会交纳本年度的会费。按标准交纳会费确有困难的单位会员,可以提出书面减(免)会费申请,报协会批准后减(免)单位会员会费。 (二)个人会员和信息会员会费交纳自批准入会当月缴纳全年会费,第二年起交纳时间为上年入会时间的次月。 第十二条 会费交纳方式 单位会员和信息会员会费交纳方式以单位转账方式交纳,也可现金交纳;个人会员会费以现金方式交纳。协会按照规定给会员出具由财政部门印(监)制的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
第五章 会员会籍管理
第十三条 会员档案 协会建立会员档案,会员档案分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和信息会员。协会对会员进行动态管理,及时收集会员信息,登记会员行业信用评价及奖惩情况。 第十四条 会籍管理 (一)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书;被视为自动退会的会员,应主动上交会员证书; (二)被本协会除名的会员,本协会负责收缴其会员证书; (三)单位会员发生合并、分立、破产、解散、撤消和变更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的,应及时告知本协会; (四)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会员合并,原会员资格由存续方或新设方继承; (五)一个单位会员分立成两个或两个以上具有会员条件的单位时,原会员资格由其中一个单位继承,其余单位应另行申请加入本协会; (六)个人会员如遇所属单位变动(包括个人调动单位或单位合并、分立、破产、解散、撤消和变更单位名称、地址等)时,应及时告知本协会; (七)会员如一年以上未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协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八)违反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的会员,经协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奖励和处分 (一)为协会和我市工程造价行业的发展作出贡献的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协会可视情况给予表扬、通报表扬、公开表彰等奖励; (二)会员如发生严重违反本协会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协会给予通报批评、除名等处罚。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嘉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经2018年9月18日协会第二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自2018年11月01日起施行。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八日
嘉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单位会员申请表 会员证书编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单位自愿申请加入嘉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拥护协会章程,履行单位会员义务,为嘉兴市建设工程造价行业的发展作出贡献。 单位盖章: | | 协会盖章: |
注:单位类别栏按单位性质分咨询企业、管理部门、建设单位、设计或施工单位、其他单位进行填写。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嘉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个人会员申请表 会员证书编号: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人自愿申请加入嘉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拥护协会章程,履行个人会员义务,为嘉兴市建设工程造价行业的发展作出贡献。 本人签字: | | |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2019年度嘉兴市造价协会信息会员入会申请表
| | | | | | | | | | | | | | | | | 信息会员(含《嘉兴造价管理综合信息》、《嘉兴市建材商情》)各一套 | | | | 增项征订(含《嘉兴造价管理综合信息》、《嘉兴市建材商情》)各一套 | | | | | 备注:增项征订请在信息会员征订基础上选择 此联请订户用正楷详细全部填写清楚连同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寄回或传真到协会,以便 您能顺利收阅 单位:嘉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地址:嘉兴市经济开发区新气象路1741号隆兴商厦5楼501(新气象路与马塘路交叉口) 联系电话 :82077964 传真:82062969 费用支付方式:1.现场缴费支持支付宝、微信、现金 2.银行汇款或网银汇款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营业部 账号:358 500 100 100 399 1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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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单位盖章
注:2019年度嘉兴市造价协会信息会员入会须知详见反面 2019年度嘉兴市造价协会信息会员 入会须知 一、信息会员权益 1.获赠全年《嘉兴造价管理综合信息》及《嘉兴市建材商情》各一套。 2.收货方式中的邮寄不需要另外出邮寄费(不明确地址请选顺丰到付)。 二、入会程序 1.填写、提交信息会员入会申请表。 2.缴纳信息会员会费,可现场缴费也可汇款。 三、注意事项 请务必确认邮寄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填写准确有效,如 发生变更请及时与协会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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