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发改委、市建委、市财政局《转发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颁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版)的通知>的通知》(甬发改投资[2010]623号、甬财政基[2010]1459号)文件精神,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版)自2011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施行,考虑到与2010版计价依据相配套的《浙江省补充定额(杭州市地铁工程预算定额)》正在编制过程之中,为了统一本市轨道交通(地铁)工程计价时与我省2010版计价依据的计算口径,现就我市轨道交通(地铁)工程的计价问题暂作如下解答:
一、轨道交通(地铁)工程计价时,消耗量计价定额如何执行?
答:轨道交通(地铁)工程计价时,消耗量计价定额仍按我省2006年颁发的《浙江省补充定额(杭州市地铁工程预算定额)》执行,其工、料、机消耗量水平及材料的基期价格保持不变,但人工、机械台班的基期价格需根据2010版浙江省建安工程人工、机械台班的基期价格作相应调整。
二、轨道交通(地铁)工程计价时,工、料、机要素价格如何调整与确定?
答:轨道交通(地铁)工程计价时,工、料、机要素价格的调整与确定按我市建设工程要素价格动态管理的现行办法执行。其中,人工费以价差法进行调整,人工价差按Σ[定额人工消耗量×(人工市场信息价格-2010版人工基期价格)]进行确定;材料费直接以定额材料消耗量按对应的材料市场信息价格进行计算;机械费采用指数法进行调整,机械台班价差按Σ(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2010版机械台班基期价格)×2010版机械费价格指数进行确定,但对于盾构掘进机等其燃料动力费用在消耗量计价定额中以材料费形式编制的施工机械,其对应的定额机械费用不纳入机械费价格指数的调整范围,燃料动力费用直接以燃料动力的定额用量按对应的市场信息价格进行计算。
三、轨道交通(地铁)工程的施工费用及概算建安工程费用的计算规则如何?
答:除本综合解答已有明确外,轨道交通(地铁)工程的施工费用及概算建安工程费用的计算规则均按《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的相应计算规则执行。
四、编制轨道交通(地铁)工程概算的建安工程费用时,扩大系数如何确定?
答:扩大系数是考虑概算定额与预算定额的水平幅度差及图纸设计深度等因素,编制概算费用时应予以适当扩大。虽然轨道交通(地铁)工程编制概算时所使用的计价定额为预算定额,但考虑到轨道交通(地铁)工程的复杂性,对轨道交通(地铁)专业工程的扩大系数仍以扩初图纸的不同设计深度,按1%~3%考虑。
五、轨道交通(地铁)工程计价时,其建设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如何?
答:轨道交通(地铁)工程计价时,其建设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包括轨道交通(地铁)工程概算建安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及轨道交通(地铁)工程施工费用计算程序。其中,轨道交通(地铁)工程施工费用计算程序又分综合单价法和工料单价法两种。
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结合我市及轨道交通(地铁)工程的实际,轨道交通(地铁)工程费用计算程序表调整如下:
一、轨道交通(地铁)工程概算建安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表一
序号 | | |
| | 按2006年颁发的《浙江省补充定额(杭州市地铁工程预算定额)》,以2010版浙江省建安工程人工、机械台班基期价格及编制期材料市场信息价格计算的分部分项费用之和进行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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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2010版机械台班基期价格) |
| ∑(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2010版机械台班基期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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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定额人工消耗量×(人工市场信息价格-2010版人工基期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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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计算程序表中的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其材料费按概算编制期的材料市场信息价格确定。
2、定额机械费中的不可调部分,是指盾构掘进机等燃料动力费用在消耗量计价定额中以材料费形式编制的施工机械所对应的定额机械费。
二、轨道交通(地铁)工程施工费用计算程序表
(一)综合单价法计价计算程序表 表二~(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