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造价网-浙江省最专业的造价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新手提问] 浙江省造价学习问题大汇总(一)

[复制链接]
小白 发表于 2016-4-27 11:56: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若发现会员采用欺骗的方法获取下载币,请点击网页最底的举报按钮,我们会对会员处以3倍的罚金,严重者封掉ID!
2、没有下载币怎么办,请点击进入获取下载币方法
3、在回复或发贴前,请认真阅读人人造价网版规,以免被禁言。
4、开通VIP会员,尊享服务期内无需下载币下载附件服务。
5、本站资源为网络收集,其中网盘分享存在一定的时效性,本站不对其真实性、时效问题负责!

1、阳台面积在计算建筑面积有哪几种情况
9 z7 W: u) w% S9 [, L( y7 B; s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按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3 V0 B9 ]3 W3 u5 u$ c* B
2、哪些部位不需要计算建筑面积啊?
) d% b$ e) D- q5 C应该要熟读定额中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要学会自己查阅。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空调机外面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宽度在2.1m以内的雨篷以及与建筑物内不相连的装饰性阳台、挑廊等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 @; _$ ?) e5 m7 a3 N3、如果遇到跃层建筑,室内楼梯的面积应该怎么计算?+ x8 O0 L. [4 R3 G3 _
若遇到跃层建筑,其共用的室内楼梯应按自然层计算面积。
1 |, C% ~) e" o- y8 p2 E4、固定总价合同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也就是什么情况下需要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 t- ]" a1 I: `; y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总价在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不予调整。对于工期较短(一般在半年内)、技术简单、施工图纸完备、造价低(一般在200万元以内)的小型工程,可采用固定总价合同。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 C) |. S' r0 T- M; K! e8 H1 M* T
5、对于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我总是不能很好地理解它们的概念,能不能举例来说明一下?1 z7 y: D( b0 m: W" _! u3 ?+ R
举例:一幢教学楼为单项工程;教学楼中的土建工程为单位工程,土建工程中的砌体工程为分部工程,砌体工程中的砖砌体为分项工程。; c; n/ g" s8 h/ E  {
6、在人工平整场地工程量计算中,有首层建筑面积的概念,如果有落地阳台,那么落地阳台要不要算到首层建筑面积中去,算一半面积,还是算全面积?
8 K) [" H: `4 H. H, x' ]' I/ z% {- p* P6 _“首层建筑面积”应按建筑物外墙外边线计算。落地阳台计算全面积,悬挑阳台不计算面积。地下室和半地下室的采光井等不计算建筑面积的部位也应计入平整场地的工程量内。地上建筑物的地下停车场按地下停车场外墙外边线外围面积计算,包括出入口、通风竖井和采光井。+ I& c9 S6 b3 X# O. u+ `( D& i0 J$ q
7、请问一下落地飘窗如何计算建筑面积?
, I: Z0 H& K2 w8 f" m" ?落地飘窗计算全面积9 H* ~" P8 m0 f4 n: J- \9 E
8、定额换算中,我怎么知道什么时候要乘系数,什么时候不需要乘系数?
/ v$ f5 @; u  y" C+ H要做好定额换算的题目,最重要的是要熟记定额中每章的说明。
3 ]8 A/ d% l) M. M9、场地平整和挖土填土有什么区别啊?不是一样的么!& j; ]) k6 A9 ]5 @& b& @
场地平整是指原土地坪与设计室外地坪高差平均相差30cm以内的原土找平。在土方开挖前,对施工场地高低不平的部位进行平整工作。工作内容包括30cm以内的就地挖土、填土、找平。' K7 |  p( Q7 y+ \" P8 X  h6 x
10、当地梁垫层和独立基础垫层重叠时,是算一个基础垫层的体积,还是重叠地方分别算?(也就是说,重叠地方的体积是算2遍还是算一遍?)8 H  v' l" Y  m$ J
重叠地方的体积算一遍,按体积较大部分计算。
$ d( N. K' f) y9 G8 P4 l( e0 V! T7 v' w1 l
5 l# Q) h& [) f1 P; w
人人造价网-浙江省最专业的造价论坛
sq3376307 发表于 2019-3-5 21:54:04 | 显示全部楼层
多谢楼主分享
人人造价网-浙江省最专业的造价论坛

QQ|人人造价网-浙江省最专业的造价论坛 ( 浙ICP备15035007号-1 )|网站地图浙公网安备33071802889415号 本站所有资源均为网络收集,仅提供给各大网友学习交流使用,本站不对其内容真实性负责,如无意中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wyst110#qq.com(#改成@)联系,我方将积极配合删除。

GMT+8, 2025-8-24 16:05 , Processed in 0.473926 second(s), 5 queries ,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