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hangzhou 于 2019-9-3 11:26 编辑
问:我市中心城区在建工程建筑渣土处理费如何计算? 答:为加强宁波市中心城区建筑渣土管理,提高建筑渣土处理水平,确保我市重大建设项目顺利推进,2018年12月27日,宁波市物价局、宁波市城市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公布宁波市中心城区建筑渣土处理费市场信息参考价的通知》(甬价费〔2018〕60号);2019年1月4日,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发布了《关于明确宁波市中心城区建筑渣土处置费作为非竞争性费用列入工程造价等有关计价问题的通知》(甬建价〔2019〕1号);2019年8月19日,宁波市中心城区建筑渣土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宁波市中心城区城建项目在建工程建筑渣土处理费调整的通知》。以上文件对我市中心城区建筑渣土处理费的市场信息价标准、计价性质和计价方法、城建项目在建工程建筑渣土处理费调整方式等作出了相应规定。 根据上述文件精神,现就我市中心城区在建工程建筑渣土处理费如何计算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2018年12月27日前已清运的建筑渣土处理费按原发承包合同约定进行结算。 (二)2018年12月27日以后清运的建筑渣土处理费,发承包双方应按实事求是、公平合理的原则,参考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心城区建筑渣土处置攻坚行动的通知》(甬政办明电〔2018〕31号),《关于公布宁波市中心城区建筑渣土处理费市场信息参考价的通知》、《关于宁波市中心城区城建项目在建工程建筑渣土处理费调整的通知》、《关于明确宁波市中心城区建筑渣土处置费作为非竞争性费用列入工程造价等有关计价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原发承包合同约定进行协商处理,并及时签订补充协议。
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服务站 2019年8月30日
附件1:甬价费[2018]60号 关于公布宁波市中心城区建筑渣土处理费市场信息参考价的通知
附件2:关于宁波市中心城区城建项目在建工程建筑渣土处理费调整的通知
附件3:甬建价(2019)1号 关于明确宁波市中心城区建筑渣土处置费作为非竞争性费用列入工程造价等有关计价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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